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调整上海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沪医保〔2007〕159号)
市、区县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区县医保办,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认真做好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经研究,自2007年9月1日起,对本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新增和撤销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2.撤销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区县 医疗机构名称
松江区 松江区九亭医院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新松江路执业点
松江区方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汇区 南汇区周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崇明县 崇明县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附件2
撤销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区县 医疗机构名称
宝山区 宝山区罗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汇区 南汇区书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分中心
南汇区泥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彭镇分中心
南汇区祝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盐仓分中心
南汇区祝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海分中心
南汇区大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墩分中心
南汇区新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坦直分中心
南汇区瓦屑镇卫生院
朝阳农场职工医院
芦潮港农场职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