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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开展“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双达标活动的意见

上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开展“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双达标活动的意见


各区县党委、市委各部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市级机关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组织(干部)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扩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覆盖面,提高“两新”组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根据《2003-2007年上海基层党的建设行动计划》的精神,结合本市“两新”组织的实际,现就全面开展“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双达标活动(以下简称:双达标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开展双达标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深入开展“凝聚力工程”建设为总抓手,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战略目标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增强党的工作影响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贯彻落实,促进“两新”组织的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1、总体目标。用3年时间,力争使绝大多数50人以上的新经济组织有党员,其中高新科技企业30人以上的有党员,100人以上的建立党组织;20人以上的新社会组织有党员,50人以上的建立党组织。
  2、分阶段任务。
  (1)2004年为夯实基础年,双达标率要达到40%;其余50人以上的新经济组织(30人以上的高新科技企业)、20人以上的新社会组织要做到党的工作全覆盖;
  (2)2005年为健全机制年,双达标率要达到70%;
  (3)2006年为巩固提高年,双达标率力争达到95%以上。
  三、主要措施
  1、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工作。各区县、大口党委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两新”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特别是“两新”组织负责人对党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深入细致地进行摸底调查,摸清“两新”组织数、职工数、党员数,尤其是摸清50人、100人以上的新经济组织(30人以上的高新科技企业),20人、50人以上的新社会组织的相关情况。
  2、积极稳妥地做好党员梳理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在“两新”组织工作半年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该“两新”组织党组织中,“两新”组织中暂无党组织的,可先转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包括商务楼宇、经济园区、商业街、乡镇、街道相关党组织)或党员服务机构等;暂时无法将组织关系接转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党组织的,采用双重管理制度,除了受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党组织管理外,要向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公开身份,接受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双重管理,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党组织应开具具有回执的临时党组织关系转出证明;人才中介机构、党员服务机构重点负责处于流动分散状态工作不稳定的党员,党员一旦有了稳定的工作(通常在半年以上),应该将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党组织。
  3、制定党员发展规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明确重点,坚持标准,把“两新”组织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业务骨干等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在具体操作中,由外单位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要指定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进行经常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原单位已经培养教育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全面考察确认已经具备党员条件时,可列为发展对象;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但可以接收党外群众提交的入党申请书和对申请人进行培养教育,及时将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及有关材料,认真负责地向有关单位党组织介绍和转递,或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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