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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二十四)坚持党委会的按期换届选举。按照党章的规定,推进党委会换届选举的正常化。没有特殊理由,基层党组织按期改选,有条件的企业可进行以“两推一选”及直选方式选举产生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探索和试点。2007年,市管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改选率达到95%以上。在一个单位任职时间过长的党员领导人员,可根据需要换岗或交流。

  在换届选举正常的、党员人数在500人以上的企业,可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发挥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

  (二十五)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创新企廉工作机制,保障国资安全和国资收益。党员领导人员要自觉增强自律意识、他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规定和程序,规范决策行为;加强内部控制,规范权力运作;加强外部监管,规范改革改制;强化问责制,防止国资流失。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新任企业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谈话诫勉、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廉洁自律自查、结合述职述学进行述廉等制度。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的整体效能,切实做到推进经济工作与加强党风建设相结合,加强国资监管与强化反腐倡廉相结合,形成预防腐败机制与推进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相结合。

  (二十六)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服务和测评体系。建立健全党的上级组织为基层组织服务、党的基层组织为党员服务、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的“三服务”机制,切实关心党员特别是在艰苦环境下工作的党员,生活困难、待岗下岗的党员和老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切实关心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意愿表达的渠道。坚持党组织与困难职工结对帮扶,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职工主题实践活动。健全党组织征求工会和职工意见、协调解决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的制度,坚持做好党员领导人员联系点的工作。

  党组织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建立健全群众测评党员、党员测评支部、支部测评党委的“三测评”活动机制,增强考核企业党建工作的有效性。逐步形成每两年进行一次企业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的制度,测评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对企业党组织考核和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十七)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重视和解决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薄弱环节,按照《基层党支部建设纲要》的要求,坚持开展党支部“达标创优”活动。创新基层党支部的工作方式,增强党在基层的工作活力。

  六、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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