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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加强对党员经营者尤其是向社会招聘的党员职业经理人的培训,定期进行必要的党建理论和党群知识学习,不断增强他们的党的意识。向社会招聘的党员职业经理人条件具备的,通过加强党性锻炼,可兼党内职务。

  (二十二)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制定党员学习、教育和培训规划,改进党员学习、教育和培训条件。在党内深入进行理想信念、党员意识、党性修养教育和全局观念、群众观念、纪律观念教育,对党员领导人员还应加强权力观和党风廉政教育。同时,加强时事政治、经营管理、业务技能、科技知识和文化修养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挂牌上岗等载体,开展有针对性、有说服力的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加强对就业技能较弱的党员的培训,增强困难党员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建设好企业党校、企业培训中心、企业网等教育阵地,编写适应企业实际的党课教材。党员领导人员要带头上党课、作形势报告,每人每年至少1~2次。

  针对不同岗位党员的情况,探索党员分类管理的有效办法。转制企业特别要做好党员管理工作,通过有效组织形式,健全严密的组织关系转接制度,杜绝党员在企业转制时发生流失的现象。注意做好下岗、待业和协议保留劳动关系职工中党员的管理工作,可由市管国有企业协调,以地区为单位,组建区域性联合党组织。按照“谁聘用、谁管理”的原则,加强流动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和聘用人员中党员的管理,做到党员管理的全覆盖。

  加大党员发展力度,重点做好在优秀科技人员、生产经营一线优秀职工特别是优秀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努力把骨干培养成党员,使党员成为企业的优秀人力资源。争取在三年内,使科技人员、班组一线和青年中的党员比例有新的提高。

  (二十三)努力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逐步在国有企业中推进党务公开,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落实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党务公开遵循先向党员公开、后向职工公开,先在有条件的基层企业层面推开、后在市管企业层面试点,先公开比较成熟的党务工作、后公开其他党务工作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制度和方式,稳妥推进。

  扩大党内民主的关键是完善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组织的集体领导,改进党委会成员结构,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党委会成员的职责,发挥好委员的作用。

  保障党内民主的重点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三先”(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等制度,调动党员参与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健全党委会向党代会或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党内通报,党员领导人员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增加党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党组织工作满意度测评,党内主题实践活动,企业党支部与困难职工、企业集团本部党组织与基层企业党组织的“双结对”等制度,形成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各项民主制度都要规范化、程序化,保持连续性,保证各项行之有效的党内制度不因领导人员的变动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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