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稳定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和讲求效率的要求,建立一支年龄梯次合理、党政工作协调、岗位能力兼容的复合型党群工作队伍。保持一支精干的专职党群工作者队伍,提高党建工作的专业水平。市管国有企业党委应设有专职党委副书记,集中精力抓党建工作。大型企业应有专职人员从事党群工作,人数配备一般为员工总数的1%左右。基层企业的党组织书记一般以兼职为主,并可在全社会招聘企业党群工作人员,竞聘或选派上岗。
按照“受人尊敬、令人向往”的要求,由组织配置的党群工作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实行同薪同酬责任考核;竞聘或选派上岗的党群工作者可按照市场配置方式,履行签约,落实薪酬待遇。党群工作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岗位交流,有条件的企业,党员高级管理人员应有一定年限的党群工作轮岗实践,以提高复合型素质。
(十八)确保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经费支持。企业要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基层企业党的活动经费(按规定的党费留存外),经规定程序可进入企业经费预算,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涉及党的群众工作的活动经费,可在企业文化建设活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等费用中列支。党组织必须本着“统筹、节约、合理、预算”的原则使用活动经费,并建立相关的审核监督制度。上级党组织可通过多种途径,主动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活动经费不足的困难,主动帮助基层党员解决特殊困难。
(十九)发挥党组织的优势,切实加强党的群众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参与民主管理的主体作用,不断探索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有效途径。通过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集体协商制度、厂务公开制度、企业改制民主程序制度等,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企业的共青团、统战、老干部和女职工等方面的工作,团结一切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改革发展,建设和谐企业。
五、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二十)改进党组织的活动方式。适应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新情况,在坚持以往行之有效做法的同时,探索“小型、多样、业余、灵活”的活动方式;在坚持与上级党组织在重大活动上协调一致的同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富有实效的活动方式;在保持条线党组织隶属关系开展工作的同时,适应社区党建全覆盖的大党建新体制,积极支持和参与所在社区的党建活动。
(二十一)建设高素质的党组织书记队伍。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要求,选拔、配备好企业党组织书记。通过党校等,加强对党组织书记的培训。通过3~4年的培训,使基层企业党组织书记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熟悉所在行业专业知识,能与外方人员和职工群众保持有效沟通和密切联系等。贯彻选优配强、培训上岗的原则,加强基层企业党组织书记队伍的建设,继续实施“班长工程”,组织“万名书记进党校”等培训活动,逐步实现党组织书记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