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职业道德和科技文化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职工,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价值观念引导职工,用适应就业要求、提升竞争能力的现代知识培训职工,努力提高职工的劳动技能和创造才能。
(十四)通过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建设体现时代特征、融入上海城市精神、具有国有经济特点的企业文化,使国有企业走在建设先进企业文化的前列。以先进的企业价值观、经营理念和企业精神为导向,做响自主创新品牌,做强企业,做大产业。大力倡导品牌文化,加快开发和提升自主创新含量高、具有知识产权的著名品牌,努力形成具有竞争力、影响力、扩张力的中国驰名品牌和世界知名品牌。
以企业文化建设为抓手,改进和融合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班组建设活动,充分发挥企业文化在促进企业成为自主创新主体,振奋精神、塑造形象、培育队伍、加强管理、推动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十五)通过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政治核心作用主要发挥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体现在进入管理起作用。把推进大产业、大基地、大项目中的党建工作,作为发挥作用的舞台;把破解发展战略实施、经营管理创新中的思想难点,作为发挥作用的重点;把创建学习型团队的队伍建设,作为发挥作用的方式。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广泛开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动员群众、凝聚人心的各项主题实践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增强工作有效性。
(十六)健全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组织管理。依据《
公司法》在国有企业中设立党组织。按照“谁控股、谁组建”的原则,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建立健全党组织,确保党组织在改革发展中不缺位,做到新建企业同步建立党组织,调整经营管理组织时同步调整党组织设置,努力把党组织建在项目、基地和产权链上。
驻外省区市以及驻境外的企业要根据党员人数和实际情况,按照灵活、简便、安全的要求建立党组织,积极探索以属资、属地等方式实行垂直或双重领导,并开展党的活动。
国有企业改制后由民资或外资绝对控股的,党群组织原则上实行属地化管理,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属条或属业管理。
(十七)完善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机构设置。根据《
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应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可在公司章程或相关协议中明确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条款,党组织的工作机构纳入企业管理编制。以“高效、精简、协调、管用”为原则设置党组织的机构,市属大公司集团一般应分设,集团以下所属企业可分设,也可与行政机构合署办公。党员人数少的企业可建立复合型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