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的意见》的通知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
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
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根据中央和市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就贯彻落实以上四个文件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文件的主要精神和重大意义。
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形成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制度成果,是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的根本要求之一。《
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的制定和印发,是对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经验的系统总结,是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创新性与操作性,标志着党的制度建设迈出了新步伐,对于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更好地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对于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党组织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加强宣传,全面把握文件精神,营造贯彻实施文件的良好社会环境。要把学习贯彻文件作为提高广大党员和干部思想的重要内容,作为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制度保证,不断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二、积极创新、突出重点,从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经常性工作出发,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