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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向上海基层党建网先进典型展示平台报送材料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向上海基层党建网先进典型展示平台报送材料的通知


各区县、大口党委组织部(处):
  为了增强广大党员的先进性意识,激发党员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展示本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精神风貌,市委组织部主办的上海基层党建网于2007年3月正式开通“每周一星”党员和党组织先进典型展示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先进典型材料均可报送:
  1、在党员、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具有较强的正面宣传价值,一般需获得过相应的荣誉称号。
  2、先进典型为个人的,应是中共正式党员;先进典型为集体的,应是党的各级基层组织。
  请各区县、大口党委组织部门将报送的重点放在那些长期奋斗在第一线的基层工作者,放在那些无私为群众奉献、为党工作的共产党员,放在那些致力于“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身上。
  3、经所在区县、大口党委组织部门推荐。
  二、报送安排
  1、“每周一星”的报送,原则上由上海基层党建网于每年年初分区县、大口,并按不同月份作出全年的安排。请各单位根据安排和要求提前2周报送(2007年度安排见附件1)
  2、根据形势需要和市委要求,上海基层党建网可对年度安排作相应调整。请各单位根据调整及时配合提供有关材料。
  3、各单位也可在安排之外的时间积极向上海基层党建网推荐、报送先进典型材料,上海基层党建网将视情况安排展示。
  三、报送要求
  1、申报表的填写与报送
  (1)须填写《上海基层党建网“每周一星”申报表》(见附件2、3),其中主要事迹为300字左右介绍。表格由所在区县、大口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后送市委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
  (2)“党员(党组织)材料”、照片等与申报表同时报送。
  刊发的“党员(党组织)材料”为介绍报送对象先进事迹的主体材料及有关媒体反映报送对象先进事迹的其他文字材料。
  照片需3张以上,其中,党员照片1张为彩色标准证件照,2张以上为反映先进典型的工作情况和主要事迹的工作照;党组织照片均为反映活动和工作情况的照片。
  (3)表格和所有报送材料均附电子版,照片也需提供电子版,且分辨率不小于400*300像素,并附一句话照片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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