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要求
1、各级党组织在党员电子身份认证完成后,需将系统导出的存有已刷卡党员基本信息的EXCEL文件和最新的CCPA系统中党员基本信息汇总到市委组织部和市信息数据库,而在刷卡过程中打印出来的凭证条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由各级党委自行保管,不需要上交市委组织部,以后每年定期实行数据维护。
2、各级党组织在设置好邮件、短信系统的相关信息后,应模拟一些邮件、短信内容进行下发,以此来检验邮件、短信系统是否能够进行正常的下发和接收工作,确保系统能够正常使用。
四、工作步骤
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工程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为确保工作稳步推进,面上推进分二步走。第一步:在全市的19个区县全面开展该项工作;第二步,在区县完成工作的基础上,再在全市10个大口铺开。2008年内全面完成。
五、组织及培训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区县、大口党委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高度重视上海基层党建信息化工程推进工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这项工作,必要时可成立相应的推进协调机构,其中:
1、各区县、大口应由组织部(处)具体操作,并由熟悉本系统党组织和党员情况的组工干部和熟悉信息技术的技术人员组成具体的工作小组。
2、各社区(街道)、乡镇可由组织科或党员服务中心具体操作,依托党员服务中心网络进行组织实施,并由熟悉本系统党组织和党员情况的组工干部、党群工作者和熟悉信息技术的技术人员组成具体的工作小组。
为了指导、协调全市推进工作的开展,市委组织部也将设立推进协调工作小组,由组织处牵头,基层党建办、信息处、党员服务中心、党员电教中心等部门共同参与。
(二)培训工作
为帮助各基层单位了解和掌握信息采集的工作流程,并掌握软件的操作步骤,市委组织部有关部门将分别负责组织培训和操作培训工作。组织培训将采取一次性集中培训的方式,通过培训使基层单位掌握电子身份认证工作组织实施的原则和方法;操作培训将采取分批培训的方式,通过培训使基层单位掌握软、硬件的具体操作方法。具体培训范围如下:
大口层面:组织部(处)1人。
区县层面:区、县委组织部或区、县党员服务中心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