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社团、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单位团体:a、填写《银川市“创业项目征集补贴”申领表(单位团体)》(见附件2)一式三份;b、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明复印件;c、单位发票。
(2)社会人员:a、填写《银川市“创业项目征集补贴”申领表(个人)》一式三份(见附件3);b、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明复印件;c、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跟踪服务补贴:由市创业办根据各县(市)区、各部门年度创业项目跟踪服务统计,按年度进行补贴。
3、创业项目应用补贴
(1)受理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所属县(市)区创业办。
(2)提交材料:a、填写《银川市创业补贴申领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见附件4);b、失业登记凭证、毕业证 (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c、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d、企业、商户发票。
(3)各县(市)区创业办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上述申领材料报送市创业办。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考核。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建立并落实创业项目征集、评审和发布制度作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每个县(市)区每年征集50个以上创业项目,各部门也要结合行业特点,征集本行业的创业项目,建立自己的创业项目库并及时更新,市创业办将把创业项目库的建设作为全市创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2、严肃项目评审。市创业办要严格按照项目评审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操作,真正将优秀的创业项目评选出来,使评审结果具有真正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为全市创业工作发挥作用。
3、做好宣传推广。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通过报纸、网络等宣传形式加强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创业就业服务场所做好创业项目发布活动,保证一定数量的创业项目产生效益。
4、及时准确上报。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征集、评审、发布的创业项目收集整理后及时报送市创业办。
附件: 1.银川市创业项目申报表(略)
2.银川市“创业项目征集补贴”申领表(单位团体)
3.银川市“创业项目征集补贴”申领表(个人)
4.银川市创业补贴申领表
5.银川市征集创业项目跟踪服务情况统计
附件2:
银川市“创业项目征集补贴”申领表
(单位填写)
一、单位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