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新办企业纳税人提出货运自开票查账征收纳税人认定申请的,申请时间需超过申请考核期。申请考核期为自税务登记日起企业经营的一定期限,自开票纳税人认定的申请考核期为一年。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新办企业。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局长办公会批准,可建立辅导期机制,即对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进行资格审批,但需要进行辅导。在辅导期内,对新办企业实行最低限额限量供票,辅导期结束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对其在辅导期内的实际经营、财务核算、发票使用和保管以及申报纳税等情况进行审查评估,无问题后正常供票。
(二)货运自开票查账征收纳税人的年审
主管地方税务局应对原已认定为货运自开票查账征收纳税人实行年度审验制度(以下简称年审)。
1、年审的时间
货运自开票查账征收纳税人应自被认定的自开票查账征收纳税人有效期(一年)终止前2个月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送《自开票纳税人年审申请审核表》及年审相关材料。包括下列资料和证件:
(1)《自开票纳税人年审申请审核表》;
(2)《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5)发票领购簿;
(6)车辆道路运输证或船舶营业运输证复印件;
(7)财务会计报表;
(8)自有运输工具变化情况;
(9)主管地方税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年审的内容
(1)基本情况。包括纳税人名称、注册地址、登记注册类型、经营范围、开户银行及账号、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状况、联系电话等。
(2)纳税情况。包括自开票纳税人认定期内实现的营业额、营业成本、应纳税额、实缴税额和欠缴税额等。
(3)财务核算情况。包括会计人员配备、账簿设置、财务核算状况等。
(4)货物运输发票管理及税控系统的使用情况。包括货物运输业发票领购、使用、结存、保管、缴销及违章情况,货运发票税控系统使用情况,自开发票电子信息的采集、报送情况等。
3、年审的程序
(1)按照年审规定的时间要求,自开票纳税人应到主管地方税务局领取《自开票纳税人年审申请审核表》(以下简称《年审表》),填写盖章后连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道路、水上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发票领购簿》、年度财务报表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一并报主管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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