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运自开票查帐征收纳税人的认定
1、货运自开票查帐征收纳税人具备的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上一年度提供货物运输劳务金额在20万元以上(新办企业注册资金在30万元以上);
(3)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如是租用办公场所,则承租期必须1年以上;
(4)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5)具有自备运输工具,并提供货物运输劳务;
(6)账簿设置齐全,能按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妥善保管、使用发票及其他单证等资料,能按财务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正确核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和营业利润,并能按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
(7)自有车辆数量下限为5台,无自有车辆的纳税人一律不得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
(8)自备车辆是指纳入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未实行承包、承租经营、且没有挂靠车辆;单位为司机支付工资、养老、失业保险;单位为车辆支付养路费、维修费、油料消耗和办理车辆保险。
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纳税人,不可申请为自开票查账征收纳税人。凡同时符合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查定征收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可申请为自开票查定征收纳税人。其余货物运输业纳税人,一律为货物运输业营业税代开票纳税人。
从事货物运输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和个体运输户,不得认定为自开票查账征收纳税人或自开票查定征收纳税人。
铁路运输(包括中央、地方、工矿及其他单位所属铁路)、管道运输、国际海洋运输业务,装卸搬运以及公路、内河客运业务的纳税人,不需要进行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和报送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
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为自开票查账征收纳税人。
2、货运自开票查帐征收纳税人的申请
符合货运自开票查账征收条件的纳税人、可向其主管地方税务局申请货运自开票查账征收纳税人,并同时提交下列申请资料和证件:
(1)《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申请报告》;
(2)《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申请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