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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鞍山市2008年“再就业援助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活动内容

  1、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宣传《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重要意义,特别是要重点宣传《就业促进法》对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

  2、要通过就业援助月活动,进一步摸清各类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制定援助计划,并与其签订服务协议,为就业援助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奠定基础。

  3、继续做好“零就业家庭”援助工作,进一步完善“源头控制、动态管理、跟踪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随时产生,随时安置,始终保持“零就业家庭”为零的目标。

  4、开展“春风行动”征集适合农村劳动者的就业岗位,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

  5、对已经就业,特别是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尚未享受补贴政策的人员,要将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职介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积极探索解决就业不稳定的问题。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就业援助月活动,切实将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双节”期间为困难群体办实事、送温暖的重要举措来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将援助月活动内容进一步拓展延伸,丰富就业援助形式,扎实推进就业援助月活动,确保援助月活动取得实效。

  2、摸清重点对象,制定援助方案。要充分发挥就业工作规范化信息系统四级联网作用,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通过入户走访等具体方式,掌握尚未就业困难人员的详细情况,摸清已实现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具体情况,确定援助月活动期间工作重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

  3、强化援助服务,做到服务到人。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和落实社会保险补贴为主要内容的“四送一落实”活动,为“零就业家庭”提供上门服务。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由社区帮助联系创业服务机构,优先为其提供创业项目,帮助落实经营场所,协助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及减免税费等事宜。对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就业困难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由市、县(区)两级政府出资购买保洁、保绿、保安等公益性岗位,实行“兜底”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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