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4月5日至4月30日),为用工岗位信息采集及用工岗位、培训需求调查摸底阶段。
主要任务:与市劳动监察支队、鞍山市中小企业管理局配合,对全市用工相对集中的全市民营企业、餐饮服务、保健服务行业的用工岗位进行调查登记,掌握用工岗位需求数量、用工条件、工资待遇,摸清无证上岗人员底数及培训需求、培训专业类别、专业等级,并建立技能岗位用人信息资源库和技能劳动者信息资源库,制定出技能岗位对接培训、上岗计划。
第二阶段(5月1日至6月15日),培训对象资源与技能岗位对接培训实施阶段。
主要任务: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用工岗位、用工条件、工资待遇等技能岗位信息,组织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及高职、技院校毕业生、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复员军人、特困低保人员、有劳动技能尚未就业的其他各类劳动者,实施技能岗位对接“定单式”培训。对参加技能培训合格者,直接推荐就业上岗,并由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进行用工备案。
对全市民营企业、餐饮服务、保健服务行业等国家就业准入工种无证上岗人员,进行岗位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对培训合格者,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发放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由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进行用工备案。
对有创业要求的城镇离岗失业人员、城乡应往届高职、技院校毕业生、大中专毕业生、有劳动技能尚未就业的其他各类劳动者,进行SYB创业培训和指导,并由市创业服务中心发放SYB创业培训证书。
第三阶段(5月1日至7月30日),技能劳动者与岗位对接实施阶段。
主要任务:对已参加技能培训的尚未就业的技能型人才资源,结合其就业需求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用工岗位、用工条件、工资待遇等技能岗位信息匹配对接,通过举办各类“技能人才与岗位对接专场招聘会”等形式,直接推荐就业上岗;对有劳动技能的特困群体、城镇低保人员、“4050”人员及有劳动技能、尚未就业的其他各类劳动者,开展系列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就业岗位援助帮扶”措施,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侏补贴等再就业优惠政策;对急需技能人才的各类企业,开展专项信息和招聘服务;对各类高校毕业生愿意参加职业见习的,帮助其联系用人单位,安排见习机会,主动为其提供岗位信息和推荐就业服务;对参加技能培训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免费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发布个人求职信息,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四、举办技能岗位对接专项系列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