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网络,加强指导
全省要建立以国家、省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队伍、核和辐射医疗救治网络、食品和饮用水放射性监测网络为主干,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所、省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省核辐射医疗救治后援部(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省人民医院)为支撑,以省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核和辐射事件处置组为指导的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网络。
各市要指定一家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承担辖区内人体放射性污染检测、洗消去污和医学处理工作,建立本地区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网络,健全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制机制,强化管理,确保正常运行。田湾核电站所在地连云港市卫生局要全面加强辖区内核事故卫生应急各项准备工作。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全省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的技术指导及支持,负责各地较大级别及以上核和辐射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技术支援工作,同时要做好国家、省核和辐射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省卫生监督所要监督检查全省卫生部门应对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稳定性碘片的贮存、发放和指导服用。
四、明确职责,提升水平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作为省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承担全省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医疗救治、技术指导、培训演练、健康教育等重要职能,且今年年底前要完成基地授牌前准备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要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对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建设情况的督查通报》(苏卫应急〔2011〕9号)要求,加快业务用房建设进度和仪器设备购置,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强化培训演练,全面提升核辐射医疗救治能力。连云港市卫生局要对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省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加大扶持和督导力度。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省人民医院作为省核辐射医疗救治后援部,参与核和辐射突发事件中受照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要继续做好人才、技术和物资储备,加强医疗救援能力建设。
按照《江苏省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预案》,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省人民医院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制定核辐射突发事件医疗救治预案、技术方案、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等,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核辐射人才、技术、设备、物资、信息等的应急储(装)备,进一步加强核辐射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核辐射紧急医疗救治工作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对全省的技术指导作用,不断提升我省核辐射医疗救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