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秋季农机化生产工作的通知
(沪农机[2007]36号)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光明集团产业处、直属单位:
根据农业部农办机[2007]29号通知,秋季农业生产不仅关系全年农业丰产丰收和农民增收,而且直接影响明年夏季粮油生产。为充分发挥农业机械的作用,扎实做好秋季农业生产,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切实做好今年秋季农机化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秋季农机化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秋季农机化生产工作作为当前农机化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紧紧抓住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的机械化生产,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强化责任,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保障秋季机械化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重点抓好秋季粮食作物机械化收获
要以水稻机收工作为重点,切实做好秋季农作物机收工作。要及时发布信息,做好后勤保障,加强机具调配,维护作业市场秩序,提高机械利用率,加快秋收进度。要大力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扩大跨区作业的服务领域,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三、做好农机各项准备,加强农机作业的组织调度
各级农机部门做到早动员、早准备、早安排,提前做好秋季各项准备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秋季生产高质量完成。要确保物资供应到位,组织备足质量可靠的零配件和油料,积极开展送机、送件、送油到村、到户、到田服务。要确保农机技术到位,抽调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乡村,帮助机手维修和保养机具,保证机具以良好的状态投入作业。 抓紧开展各类农机技术培训,做好新农机、新技术的推广工作,提高农机服务水平。
四、努力保障秋季农机化生产安全
三秋期间,各区县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创建平安农机与农机化生产紧密结合,确保农机安全生产。要采取宣传教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技术服务等措施,努力提高农机手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农民群众的防护意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零配件行为,强化农机维修市场监管,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为秋季农机化生产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