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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关于农机安全生产与“三秋”准备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关于农机安全生产与“三秋”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国庆、六中全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和“三秋”农机作业的准备工作,根据农业部农明字〔2006〕第96号《农业部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市农委《关于做好国庆和六中全会期间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近阶段农机化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落实责任制。农机安全生产是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重要性,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主要位置。针对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节日长假期间农机安全生产的特点,各单位领导要靠前指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健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要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彻底排除,决不能发生因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对农机安全生产中的不利因素,各单位要积极指导、支持、帮助和督促有关乡镇、单位化解矛盾,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二、深入开展“平安农机”活动,努力做好事故防范工作。为维护我市农机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单位要根据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农机发﹝2006﹞1号《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建设活动,加大对无牌无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整治力度,坚决纠正拖拉机违章超载、非法载客、疲劳驾驶操作以及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行为,制止拖拉机“带病”上路行驶,尽一切可能努力做好农机事故防范工作。

  三、广泛宣传,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要积极争取各级基层领导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常鸣安全生产的警钟,增强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防范、风险抵御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大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农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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