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关于表彰2005年度目标考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沪统字〔2006〕7号)
各处室(单位):
一年来,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适应新形势,探索新方式,开拓新领域,进一步提升了统计的科学化、信息化和法治化水平,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工业交通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社会和科技统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上海市企业调查队和上海市统计局普查中心等10个部门为2005年度目标考核先进集体。
对年度目标考核等次为优秀的王泽华、王桂华、孔黎明、冯瑶钧、刘稚南、庄龙德、吕德荣、朱章海、孙竹林、孙强、沈俊、应君、李虹、李敏晖、杨荣、杨莉、吴展敏、吴艳蓉、张东琴、张严、张苏红、陆昕、陈海、陈桂芬、陈惠良、陈曦静、邵闻莺、招葆伟、季正东、周龙英、周绍洁、周蓉、祝爱飞、赵江清、赵惠清、胡锦瑢、俞岚、聂廷莲、顾国权、顾逸华、徐文林、徐明吉、徐建伟、虞蓓莉、詹蕴华等45位同志给予嘉奖。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继续努力,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在统计工作中再创新的业绩。全局干部职工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热爱本职工作、献身统计事业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克己奉公、爱岗敬业的奋斗精神;学习他们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开拓精神;学习他们钻研业务、奋发进取的拼搏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