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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做好本市工业品价格年度调查产品自查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做好本市工业品价格年度调查产品自查的通知
(沪调字〔2006〕18号)


各主管集团(公司)、工业品价格调查企业:

  为了更好地做好2006年报和2007年月报定报及推广网上直报工作,请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对照本企业实际情况做好如下工作:

  1.目前贵单位上报的是否是本企业的主导产品?主要原材料是否有缺报或漏报情况?现上报产品(或原材料)已发生变化,请于11月15日前填写好工业品(原材料)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以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至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生产投资价格处。

  2.目前贵单位上报的各项调查资料是否按《工业品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填报?是否按要求设立企业基层台帐?

  3.每月选报产品价格是否做到同质可比?非价格变动因素是否予以剔除?

  4.目前贵单位负责工业品价格统计工作的人员是否配有电脑?所使用的电脑能否上外网?若不能上外网请说明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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