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关于开展2006-2007年度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统计调查的通知
(沪统字〔2007〕3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布置2006-2007年度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统计调查的通知》(国统字[2007]124号)要求,市统计局、市外国专家局决定于2007年10月开始,对2006-2007年度来沪工作的境外专家进行统计调查,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引进境外智力规划、开展境外专家管理和服务工作提供依据。
本次调查涉及2006年、2007年两年中境外来沪工作专家的相关资料,调查方法主要采用两阶段分层随机(或等距)抽样方法。因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被抽中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尽快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密切配合调查人员,按时认真完成本次统计调查工作(具体方案详见附件)。
联系单位:市统计局设计管理处
联系地址:威海路48号1613室;邮编:200003
联系人:庞颖良、王静
电话:53857106、53857441
传真:53857749
联系单位:市外国专家局
联系地址:高安路19号;邮编:200030
联系人:丁一萍
电话:24022808
传真:64377371
附件:2006-2007年度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统计调查上海地区实施方案
上海市统计局
上海市外国专家局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06-2007年度境外来中国大陆
工作专家统计调查上海地区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布置2006-2007年度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统计调查的通知》(国统字[2007]124号)精神和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
采用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本市各种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在2006年度、2007年度聘用的各类外国和港澳台地区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统称为境外专家)基本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推算全国和本市有关境外专家的综合统计资料,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引进国外智力长期规划,开展境外专家管理和服务工作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