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增补本市房屋租赁及二手房交易价格统计调查企业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增补本市房屋租赁及二手房交易价格统计调查企业的通知
(沪调字〔2007〕19号)


各有关房地产中介公司: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本市房屋租赁以及二手房交易市场正日趋成熟,并逐步发展成为与新建商品房销售市场互为补充,紧密相连的重要行业。作为房地产市场价格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房屋租赁及二手房交易价格的重要性日益凸现。

  为了以更翔实更准确的数据资料反映本市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水平及其变化趋势,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房屋租赁和二手房交易价格指数的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有关房地产价格统计的规定,并依据抽样调查的基本原则,以下企业确定为上海市房屋租赁和二手房交易价格统计调查单位(见附件1)。

  请贵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统计调查义务,尽快落实相关的负责部门及人员,积极支持此项工作的开展。工作布置及具体业务培训将另行通知。

  联系回执(见附件2)请于2007年11月5日前传真或邮寄至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附件:

  1.新增上海市房屋租赁价格和二手房交易价格统计调查企业名单

  2.联系回执(略)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新增上海市房屋租赁和二手房交易价格统计调查企业名单

  戴德梁行房地产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策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兴坤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高力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城开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城建置业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清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信义房屋中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虹口区房屋代购置换有限公司  华域不动产有限公司

  上海秋涛房产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中原物业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东海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宝丽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南证实业有限公司       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上海)有限公司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