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吴泾深水航道浦西侧外缘的浦西水域为非限于吃水船舶的进口航道,吴泾深水航道浦东侧外缘的浦东水域为非限于吃水船舶的出口航道,非限于吃水船舶不得妨碍在吴泾深水航道内航行的限于吃水船舶的航行安全。
第七条 使用吴泾深水航道及附近水域的船舶水面以上高度不得超过39.8 m,以免危及吴泾架空电线的安全。
第八条 拟进入吴泾深水航道内航行的限于吃水船舶进口抵达鳗鲤嘴前半小时;出口抵达闸港或离开码头前半小时,应通过VHF 13频道向吴泾海事处报告动态。
报告内容:船名、目的地、预计进入吴泾深水航道水域的时间、预计驶离吴泾深水航道水域的时间。
第九条 重载的限于吃水船舶进入吴泾深水航道,应备有一艘大功率全旋回拖船伴航,并申请巡逻艇专程护航。
第十条 从事吴泾深水航道维护作业的工程船舶,遇有限于吃水船舶使用该深水航道时,工程船舶应让出深水航道。
第十一条 本规定中“限于吃水船舶”一词,仅指由于吃水和吴泾深水航道可航行水域的水深和宽度的原因,致使其驶离航向的能力严重地受到限制的大型船舶。
附件3
黄浦江大桥通航技术要求
一、船舶航经桥区水域时,应当遵守下列有关通航高度的要求:
(一)航经杨浦大桥的船舶,其水面以上最大高度加上过大桥时的高桥潮位应小于52 m;
(二)航经南浦大桥的船舶,其水面以上最大高度加上过大桥时的黄浦公园潮位应小于48 m;
(三)航经卢浦大桥的船舶,其水面以上最大高度加上过大桥时的黄浦公园潮位应小于48 m;
(四)航经徐浦大桥的船舶,其水面以上最大高度加上过大桥时的黄浦公园潮位应小于47 m;
(五)航经奉浦大桥的船舶,其水面以上最大高度加上过大桥时的当地潮位应低于29.5 m。
二、船舶航经奉浦大桥时,还应遵守各通航孔的通航要求:
(一)水面以上最大高度22 m及以下的小型船舶(含拖船船队和排筏)上驶时,应从北孔通过;当中孔无大型船舶行驶时,可视情况从中孔通过;
(二)水面以上最大高度22 m及以下的小型船舶(含拖船船队和排筏)下驶时,应从南孔通过;
(三)大型船舶(船队)应当通过中孔航行。
附件4
黄浦江码头、系船浮筒系泊船舶并靠宽度限定
一、黄浦江浦西侧码头并靠宽度限定:
(一)吴淞口信号台至吴淞海事处码头沿岸并靠宽度为24 m,但海军1号至6号码头并靠宽度为32 m;
(二)张华浜码头至海军虬江码头沿岸并靠宽度为36 m;
(三)复兴岛沿岸并靠宽度为45 m,但其上游100 m沿岸并靠宽度为18 m;
(四)上棉十七厂码头并靠宽度为18 m;
(五)上棉十七厂码头上游端至上棉十二厂码头上游端沿岸并靠宽度为26 m;
(六)上棉十二厂码头上游端至三航局上海分公司船队码头上游端沿岸并靠宽度为18 m;
(七)上棉九厂码头至救捞局专用码头下游端沿岸并靠宽度为10 m或靠泊1艘小型船舶;
(八)救捞局专用码头至虹口港河口下游端沿岸并靠宽度为32 m,但上船西厂码头并靠宽度为36 m;
(九)虹口港河口上游端至扬子江码头沿岸并靠宽度为26 m,但虹口港河口上游40 m内沿岸并靠宽度为18 m;
(十)外滩水上公安局码头至日晖港河口下游端并靠宽度为26 m,但江南造船厂并靠宽度为45 m,日晖港河口下游50 m内沿岸并靠宽度为18 m;
(十一)开平码头至闵行发电厂上游边界沿岸并靠宽度为32 m,但闸港嘴下游200 m内沿岸并靠宽度为12 m。
二、黄浦江浦东侧码头并靠宽度限定:
(一)三岔港香料厂码头上游端至东方明珠码头沿岸并靠宽度为32 m,但三航局浦东分公司成品码头并靠宽度为1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