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协助城市基层政府受理和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组织居民参与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法律、安全等进社区活动;组织社区成员开展自助和互助服务;培育社区服务民间组织,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4、社区工作助理在社区居民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社区工作助理的待遇
1、社区工作助理按照岗位有别、鼓励先进的原则,实行不同的补贴标准。补贴由基础补贴和绩效补贴两部分组成。
2、社区工作助理符合参保条件的,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管理与培训
1、社区工作助理在职期间,由区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进行考核管理和业务指导。
2、对社区工作助理要进行岗位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政策法规、社区基础理论与社区工作实务等,由各区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3、由街道办事处建立社区工作助理档案,区民政部门建立社区工作助理台账。对社区工作助理自然情况和培训情况进行详细记载。
五、建立考核制度
社区工作助理的考核由各区民政部门统一部署,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实行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以两次评定的综合结果作为评定全年工作的依据。考核实行居民(代表)评议、街道办事处评议和社区工作助理互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居民评议的比率占40%、街道办事处评议的比率占40%、社区工作助理互评的比率占20%。
社区工作助理的考核主要是对其在完成工作任务中的基本表现进行考核。具体内容有:
1、政治立场、思想道德和工作作风情况;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维护群众利益,为群众解决问题的情况;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团结协作等方面的情况。
2、对相关工作的政策、规定熟悉掌握情况,培训成绩,运用政策、规定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和带领群众开展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情况。
3、对社区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居民服务的耐心、细心和精心,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4、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效率及个人在完成工作任务中所发挥的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社区工作助理的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