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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本市全国劳模、市劳模“三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注:本年度已故劳模只需在“困难情况”一栏中反映已故“已故时间”。
附件3:
2011年上海市退休市劳模特殊困难情况汇总表
区县局(产业)工会盖章: 经办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及职务
退休、在职、农民、支内返沪等
荣获称号年份
困难情况及患大病、重病病种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劳模本人医药费收据单
劳模配偶医药费收据单
备注
张
金额(元)
张
金额(元)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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