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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本市全国劳模、市劳模“三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1、请如实填写,后附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劳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正反面);
  2、此表由劳模本人填写报上级工会审核后,报市总工会。截止时间为11月底,逾期不报将影响享受“三金”的发放。

  附件2:
  2011年上海市全国劳模特殊困难情况汇总表
  区县局(产业)工会盖章:             经办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退休、在职、农民、支内返沪等荣获称号年份困难情况及患大病、重病病种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劳模本人医药费收据单劳模配偶医药费收据单备注
金额(元)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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