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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增加职工收入,加快富民进程的重要保障。工资是企业职工收入的主要部分,保证职工收入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相应增加,是富民工程的核心内容之一。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把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增长联系起来,可以在维护职工利益和保障企业发展之间找到平衡点,实现职工工资水平和企业发展的同步合理增长,使企业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职工群众,形成就业富民的长效机制。

  (三)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稳定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可以通过合法有序的方式,保障劳动者在工资决策中与企业经营者平等对话、民主协商的地位,拓宽职工群众履行民主权利、参与企业管理的渠道,使劳资双方增进了解、达成共识,将调整劳动关系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制衡机制,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激发同舟共济、共存共荣的工作热情,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二、明确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标,整体部署,依法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共决、国家监控指导的企业工资分配新机制,实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和谐统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合法原则。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协商的主体、协商的程序和内容必须合法。

  --坚持集体协商原则。集体协商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双方应当充分尊重和考虑对方的意见。

  --坚持利益兼顾原则。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做到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相适应。

  --坚持质量优先原则。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必须明确和量化工资增长幅度等核心条款,必须进行集体协商和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切实提高集体合同质量和实际效果。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事关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发动和组织职工广泛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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