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克政办传〔2011〕5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9月11-17日是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做好各项宣传工作,根据自治区民语委的统一安排,结合克州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和自治区语言文字法规政策,充分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导作用,促进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健康,为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做出积极贡献。
二、宣传主题
本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主题为: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三、活动安排
1、突出宣传主题,带动活动开展。今年适逢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也是全面贯彻实施《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开局之年;《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也即将发布实施。本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要围绕深入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继承革命传统、诵读红色经典、讴歌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宣传贯彻《教育规划纲要》和《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开展。要结合克州实际,大力加强学习“双语”政策宣传,加强“双语”学习。学校可以结合语文教学、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以推动“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深入开展为载体,举办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其他行业和单位可根据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主题,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开展红色经典诵读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2、结合常规工作,加强宣传效果。要继续推动和依托学校、特别是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群众,认真策划、超前部署,主动作为,注重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与语言文字日常宣传、常规工作的衔接与融合,针对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结合提升队伍素质、服务水平和行业、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语言培训、实践活动,使广大在校学生和在职(岗)员工通过活动树立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并不断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