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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克州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有关事项的通知


  目前,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都购买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软件,使用该软件编制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本部门、本单位政府网站上公布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报送到克州档案馆和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必须与本部门、本单位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致,并按照克州档案馆制定的《克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送办法(试行)》(附后)的规定,主动向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克州档案馆、克州图书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具体信息内容,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克州档案馆和图书馆要建立健全政府公开信息接收的工作机制、制度及实施办法等,及时主动与州政府及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联系,接收政府公开信息的目录和内容,认真做好信息的登记、汇总、分类、整理、管理及提供查询工作,为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有关政府公开信息的开放服务和收取费用(如:复印工本费等)具体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考核机制

  克州人民政府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建设和应用情况纳入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内容,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纳入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范围,由克州监察局会同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进行检查考核。

  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在提交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时,必须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工作情况。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通过现场调研检查、总结报告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建设和应用工作的指导。

  各县(市)人民政府参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接到通知后,按照《克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送办法(试行)》的要求,于2008年9月1日起向克州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及内容。

  联系人:王宏  联系电话:4228148

  附:克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送办法(试行)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克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送办法(试行)

  为了规范克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送工作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完整地报送到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公开,提高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有关规定,结合克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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