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柳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申报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更名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柳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申报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更名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柳政办〔2011〕2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推广应用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柳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申报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柳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成员作调整:
  组  长:郑俊康  市长
  副组长:刘传林  常务副市长
  董旭辉  副市长
  陈 杰  副市长
  成  员:李成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姜云飞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戴 翔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谭淑坚  市财政局局长
  田 雯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覃东林  市统计局局长
  何 彬  市规划局局长
  旷青春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甘景林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罗明清  市水利局局长
  金 忠  市旅游局局长
  周 刚  市科技局局长
  撒忠民  市教育局局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