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确认江苏省示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通知
(苏卫社妇〔2011〕23号)
各市卫生局、财政局: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积极开展省示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在加强标准化建设、完善功能定位、推进综合改革、建立科学运行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各地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根据省级考核验收结果,现确认南京市白下区石门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23个单位为“江苏省示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上述单位再接再厉,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地要以先进为榜样,持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措施,加快社区卫生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家庭医生制度,深化社区卫生服务内涵,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促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附件:江苏省示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江苏省示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
南京市(4)
白下区石门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建邺区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雨花台区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浦口区盘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无锡市(4)
南长区金匮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惠山区堰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滨湖区河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新区鸿山街道鸿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徐州市(2)
泉山区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开发区大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常州市(1)
钟楼区西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苏州市(1)
吴中区横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通市(1)
崇川区观音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连云港市(3)
连云区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海州区新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开发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淮安市(3)
清河区钵池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楚州区淮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淮阴区营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