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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苏卫医〔2011〕98号)


各市卫生局、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106号)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普及,形成“无偿献血、无尚光荣”的良好氛围,并使之真正成为推进学校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和载体,现就加强我省学校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大力推进学校无偿献血工作

  无偿献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前途和希望,是社会发展进步的生力军。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少年参与到无偿献血工作中来,有益于使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提高认识,将思想统一到国家、省的要求上来,大力推进学校无偿献血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学校无偿献血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无偿献血工作宣传力度,本着积极、自愿的原则,吸引广大青少年参与到无偿献血及宣传活动中来,为建立健全学校无偿献血工作机制打下坚实基础。各级各类学校要尽快建立由校长(院长)亲自过问,分管副校长(副院长)具体负责,学校德育处(政教处、学生处)或共青团(少先队)主要负责同志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动员适龄、健康学生参加无偿献血。同时,要积极发挥学生会等学生自治组织的作用,利用学生自治组织的号召力,影响广大学生主动参与无偿献血各项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无偿献血工作列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要建立健全学校无偿献血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制定包括组织领导、基础保障、制度建设、活动开展等在内的学校无偿献血工作年度考核办法,适时对各校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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