㈢ 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和师范生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提高师德水平。推进实施免费师范教育,积极落实自治区扩大农村“双语”教师特聘计划规模等特殊人才培养措施。建立教师培训长效机制,完善教师继续教育保障机制,加快实施“双语”教师培训工程,对教师队伍进行系统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调整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稳步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增强中小学人事管理运行机制活力,实行中小学校长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制度。
㈣ 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做到县乡两级政府、家长负责学生到校率,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教师负责学生巩固率,确保适龄儿童和少年一个都不失学。在全州实行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就学动态监控。建立州、县市两级教育质量检测制度和“两基”巩固提高督导检查年检、年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两基”指标的监控。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㈤ 实施中小学质量管理工程。以教学为中心,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以新课程改革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以素质教育为目标,创新教育思想、教学方法、教育方式、教育评价手段;以教师专业发展为重点,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促进全州基础教育实现规范化管理,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基本建立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教育教学评价机制。加强教师培训和教学评估,引导和教育各族教师不断增强教书育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㈥ 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学校建设质量标准,确保学校校舍安全。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好防震救灾、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疾病传染、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确保学校安全。
㈦ 强化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抓好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马克思主义“五观”和民族团结思想教育。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做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开设工作,将民族团结教育课作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必考科目,切实提高民族团结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公民意识,维护学校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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