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对2006-2010年全省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优秀单位和个人通报表彰的通知
(苏卫办〔2011〕25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我省及卫生部有关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相关要求,按照《卫生》安排,我省卫生系统2006年至2010年深入开展了“五五”普法活动。5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卫生部的指导下,我省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较好地完成了普法各项任务,为卫生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卫生部通报表扬我省无锡市卫生局等2个单位,孔鹏等12名个人为全国卫生系统“五五”普法优秀单位和个人。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表彰我厅顾帮朝同志为“五五”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江苏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表彰我厅葛宁海同志为“五五”普法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江苏省委宣传部、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省司法厅表彰江苏省肿瘤医院、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为“五五”普法先进集体。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推动全省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更加广泛深入开展,我厅决定,对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南京市卫生局等14个优秀单位和周健等18名优秀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扬表彰的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以取得的荣誉为新起点,进一步开拓进取,勤奋工作,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六五”卫生普法中做出新贡献,再创新佳绩。
全省卫生系统要以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为榜样,坚持围绕卫生中心工作,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局,全面推进我省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实施,为推进卫生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再立新功。
附件:1、2006-2010年全省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优秀单位和个人名单
2、卫生部“五五”普法优秀单位和个人名单(江苏省)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1
2006-2010年全省卫生法制宣传教育
优秀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优秀单位
徐州市卫生局
扬州市卫生局
泰兴市卫生局
镇江市卫生监督所
常熟市卫生监督所
江苏省人民医院
江苏省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