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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1.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专兼职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完善协调和激励机制,鼓励法律工作者、教师和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市法宣办要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小分队和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2. 加强宣传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利用好城市、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六五”普法期间,二区六镇要建设一个法治文化广场。村委会、社区、学校、企业要建立法制宣传栏、法制广告标语,文化(图书)室要建法律图书角。公园、车站、机场、港口、公共候车亭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有责任利用所辖范围内的场地设施,开展公益法制宣传教育。各区、镇和相关部门要建设法制宣传长廊和法制宣传广告牌,充分利用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全市“六五”普法全国统编教材的征订、编印和发放普法资料工作。
  3. 加强媒体宣传阵地建设。市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要承担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市委宣传部要引导各类媒体做好普法工作的宣传报道,三亚晨报、三亚电视台要专设普法栏目,通过以案说法、用法论事,宣传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依法治理,宣传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移动多媒体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法制宣传教育网站,丰富内容和形式,引导群众参与互动,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至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区镇、各单位要根据我市“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研究制定本区镇、本单位 “六五”普法规划,于2011年8月31日前将“六五”普法规划报送市法宣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011年10月底前完成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各区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督导,确保 “六五”普法规划每年都得到贯彻落实。各区镇、各单位要将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于每年底报送市法宣办备案。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市法宣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市人大、市政协参与和监督,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迎接省和全国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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