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市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取得了显著成效。法制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法律六进”活动有效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公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国际旅游岛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做好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11〕6号)和《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琼发〔2011〕10号)的要求,结合三亚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三亚“十二五” 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政府,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努力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体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构建和谐、富裕、幸福三亚,促进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担当好国际旅游岛建设排头兵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二五”规划目标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于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社会管理创新,服务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维护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地区、行业、对象的不同特点,确定重点宣传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突出法治实践作用,全面推进各层面、各领域法治建设和法治化管理。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不断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