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三发〔2011〕9号)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六五”普法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任务更为突出、更加紧迫,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区镇、各部门要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和监督,尤其是各区、镇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区、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的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确保“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渔民、社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增强
宪法意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提高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广大公务员要切实加强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要通过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引导经营管理者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引导农民、渔民、社区居民增强法治观念,学法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治理,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弘扬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共三亚市委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11年9月5日
中共三亚市委宣传部、三亚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