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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实施污染减排重点工程

  (十八)加大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力度。继续深入推进“2+10”重点工程。加强汾河源头和沿线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管理,维护区域生态功能稳定。加快太原西山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对区域内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加强十市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生态恢复治理试点工作。重点开展对现有焦化、化工等工业企业废弃场地土壤修复的试点示范工作。大力实施“绿色生态工程”,到2015年,重点城市和85%以上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主要河流水体水质实现明显好转;城乡生态建设和绿化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县城)和生态市(县)创建取得突出进展,初步实现生态文明、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城乡生态化目标。

  (十九)加大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力度。以黄河中上游、海河流域及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制浆造纸、纺织印染、化工等重点涉水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力度,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行业污染排放标准特别限值标准,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强度分别下降50%。加快实施“一市一河”水污染治理工程。积极开展雨水收集、矿井水综合处理和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作,切实突破我省民用、工业用水的资源“瓶颈”。

  (二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鼓励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进行适度集中,对污染物统一收集和处理。控制分散养殖户规模。配套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对农业重点污染源实施排污动态监测,指导养殖场进行污染治理。实施农村环境清洁示范工程,以自然村为单元,开展秸秆、粪便、生活垃圾等有机废弃物向肥料、燃料、饲料转化,实现农村庭院整洁、水源清洁和田园清洁化,农村环境清洁工程示范村实现生活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15年,60%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储存处理设施,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50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排污动态监测1000处。

  (二十一)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进一步推进全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十一五”污水处理厂县级全覆盖的基础上,对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完善配套管网,加大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强化脱氮除磷功能,力争实施30个左右的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现有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要提高到一级A,积极推进再生水回用。积极推进全省垃圾处理“县域全覆盖”工程,推进建设生活垃圾“户集中、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置模式,加快城市与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无害化处理。积极探索垃圾分类处置和综合处理。全面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对其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做好垃圾渗沥液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到2015年,城市(包括设区的市和县级市)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城镇污染处理设施再生水回用率达到15%以上。

  (二十二)推进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工程和烟尘、工业粉尘治理。强化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减排,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要进行更新改造或淘汰,脱硫设施要按照规定取消烟气旁路。新建燃煤机组全部配套建设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设施,现役机组按照省人民政府燃煤电厂烟气脱硝限期治理要求,全部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钢铁行业全面实施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硫效率达到80%以上,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8kg以内。鼓励建设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一体化工程,开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恶英等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积极推进水泥行业脱硝工程建设,新建的新型干法窑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安装脱硝设施,现役新型干法水泥窑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熟料生产规模在4000吨/日以上的生产线必须按照《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实施脱硝改造;实施焦化行业焦炉煤气精脱硫工程,控制焦炉煤气硫化氢含量50mg/Nm3以下;加强锅炉、炉窑烟气治理工程,建设工业炉窑烟气脱硝示范工程。开展燃煤电厂、冶金、水泥行业除尘提效改造,进一步削减烟尘和工业粉尘。

  (二十三)加强机动车氮氧化物控制。提高准入门槛,从源头控制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2011年,在全省范围内严格实施国家第Ⅳ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2015年前,太原市等重点城市实施国家第Ⅴ阶段排放标准。加速淘汰老旧汽车、机车,到2015年,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对于未取得环保合格标志的道路运输营运车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营运许可证。全面提升车用燃油品质,推进车、油同步升级。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未取得合格标志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所有权变更等手续。外省转入机动车应达到转入时我省的新车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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