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八)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资源型传统产业产业链向高、精、尖延伸,开发出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高端品牌产品并形成新业态和新模式。到2015年,传统产业新型化率达到75%以上。推进传统产业兼并重组,优化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能效水平。钢铁行业,以太钢集团、首钢长钢集团为主联合重组省内钢铁企业,使两个集团的生产规模达到4000万吨。把太钢建成世界著名的不锈钢企业。有色行业,要以中铝山西公司、鲁能晋北铝业、银光镁业为主,按照产业配套延伸、能源协作原则,进行重组和升级改造,提升产业装备水平。焦化行业,在清理整顿、淘汰落后的基础上,支持规划的十大焦化工业园区建设,推动骨干企业兼并重组和产权融合,加快山西由焦化大省向焦化强省转变。到2015年底独立焦化企业保留60户左右,实际动态产能控制在1.2亿吨左右。煤炭行业,以三大煤炭基地建设为重点,构建集约化、信息化、安全高效的现代煤炭生产开发体系;着力推进煤炭产业循环发展和高端化利用,构建资源化、减量化、高效化、多元化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到2015年,全省煤炭产量控制在10亿吨以内,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产量占到全省的80%,煤炭转化率达到40%,煤炭工业销售总收入达到1万亿以上,完成工业增加值4500亿元,煤炭企业非煤产业与煤炭产业销售收入比值超过1:1。电力行业,大力发展坑口电厂,加快以特高压为主的电力外输通道建设,扩大晋电外送规模;鼓励煤电联营,集约化开发建设大容量、高参数坑口电厂,加大“上大压小”力度,逐步淘汰服役期满的单机容量在20万千瓦及以下的发电机组和运行满20年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推进城市热电联产,优先采用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的供热机组;大力发展煤矸石综合利用,鼓励非煤能源发电等。

  (九)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和商贸流通等服务业,继续深化服务业“1+10”项目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服务业向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发展,不断提高服务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实现低碳型产业结构节能减排。到2015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加大接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推进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型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和具有我省特点的煤层气产业、现代煤化工产业等“7+2”战略性新兴产业取得突破性发展。到2015年,完成100个试点项目、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和应用示范工程,培育50个左右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初步建成10个特色鲜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到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的7%~8%。促进环保产业发展,以废弃资源循环利用、资源性产品深加工、新兴产业培育为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节能环保型龙头企业,推广应用一批节能环保型产品,发展壮大一批节能环保型服务机构。

  (十)调整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提高非化石能源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的转换升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我省“四气”产业有机、综合、平衡、协调发展,到2015年,全省“四气”供气总量达到150亿立方米,实现全省119个县(市、区)和交通干线、重点工业用户、重点旅游区“四气”全覆盖。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兴能源。大力推进沼气工程和秸秆能源化利用,有序推进非粮生物燃料和生物固体成型燃料发展。加快推进加气站、充电店等配套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供有力支撑。到2015年,全省新能源开发总量占到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的3%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全社会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5%左右。

  四、实施重点领域节能工程

  (十一)强化工业企业节能。在煤炭、冶金、焦化、建材、化工、电力等六大主要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企业,继续加大节能专项资金投入,支持企业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替代石油等节能改造工程。到2015年,工业锅炉、窑炉平均运行效率比2010年分别提高5%和2%,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提高2%~3%,新增余热余压发电能力100万千瓦以上。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