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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规划》的通知

  4.从市直单位选派30岁以下的科级干部到区县(市)挂职担任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

  (五)选派年轻干部到区县(市)任乡镇(街道)党委(工委)书记

  从市直单位选拔30岁以下的优秀干部,到区县(市)任乡镇(街道)党委(工委)书记,纳入县处级后备干部进行培养管理。

  (六)启用一批战略后备干部

  1.利用区县(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和换届后调整的契机,选拔25岁左右的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区县(市)领导班子,可以从副科级干部中破格选拔。

  2.选拔35岁左右的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区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区县(市)长或市直单位常务副职等重要职务。

  3.市里拿出一定数量的处级职位在3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中公选。

  4.选拔一批1980年以后出生的优秀年轻干部担任乡镇党政正职。

  5.10个科室以上的市直正处级单位,应拿出科长职位在3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中实行竞争。 

  6.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公务员队伍。

  (七)加大省委公选年轻干部的培养管理力度

  对2003年省委公选到我市的高学历或高职称的年轻干部,加大跟踪培养力度,确定培养责任人。每季度组织他们开展活动,交流经验体会。大力宣传推荐,适时选拔到重要岗位。

  (八)宣传推介优秀年轻干部

  加强舆论宣传,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推介优秀年轻干部,营造年轻干部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全市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事迹,鼓励各级各单位积极向上级机关推介优秀年轻干部。

  (九)建立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年轻干部培养人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年度情况汇报制度、综合考核评价制度、选拔任用制度和战略后备干部滚动管理等一系列制度。

  (十)召开全市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会议

  适时召开全市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推介先进典型,营造年轻干部健康快速成长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领导

  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委统战部、市委编委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委党校、市教育局、市人事局等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区县(市)委和市直单位党组织共同把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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