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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关于2007年度本市青少年运动员集中注册的通知

  说明:1、请各区县体育局等注册单位将网上注册的名单,按以上汇总表的栏目内容导出、整理上报。
  2、“备注”一栏中,请各单项运动协会按核对运动员材料情况,填写:通过注册、不通过注册、未注册、待查等4种处理意见。
  3、“运动员性质”一栏中,须显示本地或非沪籍。2、“注册性质”一栏中,须显示新增(首次)、确认或变更。 单位盖章:

  附件4:
上海市青少年运动员代表资格变更协议书

  甲方(原注册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新注册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变更原因:        (升学、搬迁、输送、交流等,其中输送是指有关三线单位向区办二线、学校办二线输送)
  2、协议起止日期:从      日起至       日止(不少于1年)。
  3、变更运动员基本信息:
  姓名:___________ _  性别:______  项目: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__      注册证号:_______________ __
  在籍学校:           在读学校:       
  在训单位:         
  4、协议内容(双方权利与义务):

  5、本协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报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批准后生效。
  6、以上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市单项运动协会各备案1份。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海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5:
注册工作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的注册方式
  本次注册采取由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提供各单位网上注册的运动员名单,市各单项运动协会协助审核运动员注册资料的方式。
  二、市各单项运动协会核对运动员注册的处理意见
  市各单项运动协会根据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提供的2007年网上注册的运动员汇总名单,与各区县体育局等注册单位提交的运动员注册信息及运动员的相关书面材料进行审核,核对后的处理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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