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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上海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和高级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1、2011年2月24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一定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其所在单位近两年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不低于AA;
  3、担任二级(类)以上或者具备相应条件的道路运输企业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累计满5年;
  4、担任一级(类)或者具备相应条件的道路运输企业部门经理及以上职务累计满5年。

  二、申报材料
  (一)技师、高级技师
  1、《交通运输行业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表》(表样见附件1)一式三份,报所在单位。此表电子版可在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上下载,一律用A4纸打印。
  2、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成果证书、奖励证书等复印件各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
  3、近期免冠正面2寸照片4张(三张贴在申报表内,一张用于证书)。
  注:如有公开发表的技术论文(包括杂志封面和目录)复印件一式三份。
  (二)高级道路运输经理人
  1、《高级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表样见附件2)一式三份,报所在单位。此表电子版可在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上下载,一律用A4纸打印。
  2、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个人身份证明、学历或者学位证书、行政职务任命文件、从业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业单位近2年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证明、从业单位资质证明或者具备相应条件的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一式三份。
  3、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5张(三张贴在申报表内,两张用于证书)。

  三、考评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填写《交通行业技师、高级技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或《高级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考核认定申报材料审查一览表》(表样见附件3、4)一式三份(附电子文件)。此两表电子版可在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上下载,一律用A4纸打印。于2011年8月22日前,统一报送市交通考试中心(市交通港航职业资格中心,可提供拍照服务)。
  受理地点:市交通考试中心(零陵路147号,近大木桥路)
  受理时间:周一到周四9:00-16:00,周五9:00-11:30
  联系人:何文珺
  联系电话:64169898 转116分机
  (二)在市运输管理处指导下,具体工作委托市交通考试中心牵头,由局组织人事处、客运处、货运处、安监处等部门相关专家组成初审工作小组。初审工作小组在2011年8月29日前完成对申报人员的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和推荐名单,报送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三)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的安排,组织申报人员参加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举行的统一鉴定或测试(考前培训时间和费用另定)。
  (四)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将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经评审和公示无异议的,核发相关证书。

  四、评审费用
  汽车维修检验员和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技师评审费为400元/人,高级技师评审费为500元/人,高级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评审费为800元/人,用于申报材料审查、统一测试和证书印制等支出。初审合格人员的评审费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汇至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账户(单位名称仍使用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并将汇款证明传真至(010)65299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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