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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实施2002年市政府实事项目加强农田环境质量普查和基地农产品安全质量检测的意见”的通知

  2、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的重点为有机磷农药,包括甲胺磷、乙酰甲胺磷、甲拌磷、氧化乐果、乐果、毒死蜱、马拉硫磷、对硫磷、敌敌畏等9项。在完成年度抽检覆盖面和样本总量前提下,重点抽检主要蔬菜品种和容易引起农药残留超标的品种,以及农药使用量高的月份。
  3、生猪盐酸克伦特罗抽检以年出栏生猪千头以上的规模饲养场为重点,兼顾非规模场。在完成年度抽检覆盖面和样本总量前提下,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监控。
  三、工作进度
  1、农田环境质量普查工作进度:
  5月下旬,完成农田环境质量背景调查,根据背景调查情况,修正、完善普查方案,确定检测样本总量和分类检测项次;
  7月底前,完成全部样本采集工作;
  11月底前,完成样本分析化验,年底前完成全部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明年1月由市农委组织验收。
  2、蔬菜质量安全检测进度:
  5-12月份逐月样本抽检数占全年计划抽样样本总量的比重分别为:10%、15%、15%、15%、15%、15%、10%、5%;
  3、生猪质量安全抽检进度:1-4月合计样本抽检数占全年计划抽样样本总量的12.5%,5-12月,每月各占12.5%。
  工作进展情况按市政府实事项目要求,按月上报市食用农副产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农委。
  四、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农田环境质量普查,由市农林局负责实施:相关的技术工作由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和生猪盐酸克伦特罗监测分别由市农委蔬菜办公室和畜牧办公室负责实施,相关的技术工作由相关农药检测机构和市、区县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承担。
  负责实施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领导,做好协调,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技术业务部门要积极配合,按市有关部门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计划实施。
  2、突出过程控制,实行四个结合。一要结合市场的规范和整顿,继续抓好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在与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责任告知和责任承诺的基础上,加强监督执法;二要结合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扩大“三项制度”的实施面,对已经建立“三项制度”的生产基地继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三要结合各项农业标准的制定,突出标准实施,把各项标准的应用贯穿到生产全过程;四要结合农技推广队伍的建设,着重推广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加强各项新技术的示范和对基层农技人员的培训。
  3、用好成果,体现实效。市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抽检结果通报各区县主管部门。对检测中发现农产品安全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区县主管部门有责任及时告知该生产单位,帮助分析原因,并督促整改。对屡次发现质量问题的单位,要依法查处,并严肃追究法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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