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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事局、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民政局关于组织社区干部参加岗位培训及开放式教育大专学历班的通知[失效]

  三、培训方式

  1、岗位培训

  培训工作将充分应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以面授、自学和远程教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周期为一年,分两学期进行,每学期开设三门课程。

  2、大专学历教育

  开放式教育“社区管理”专业,业余学习为三年。实行完全学分制,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76学分,可以取得上海电视大学颁发的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学生自入学注册起,学籍八年有效。

  3、学历与非学历沟通

  参加岗位培训六门课程学习,考试合格者,可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并同时取得开放式教育“社区管理”专业大专学历教育相同课程的学分,如再参加学习,修满大专学历教育所规定的其它学分,同样也可获得上海电视大学颁发的大专毕业证书。

  四、组织管理

  1、为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民政局组织、指导,并成立培训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负责制定政策,统一规划,协调和监管工作。

  2、各区县组织、人事、民政部门要根据逐步推行社区基层干部持证上岗制度的要求,将“社区管理”岗位培训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社区工作者业务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培训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和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培训,三年内基本完成培训任务,为进一步全面推行社区工作干部岗位资格证书制度做准备。各区县组织部门要加强领导,人事、民政部门抓好生源落实及其它有关工作。

  3、岗位培训考试由上海市任职资格考试中心和上海电视大学统一组织,参加规定的岗位培训课程学习并考试合格者,可获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民政局颁发的上海市社区干部岗位资格证书,作为聘用社区干部的主要依据之一。

  4、培训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委托上海电视大学负责实施。具体教学培训工作由各区县电视大学分校和上海市社区工作者培训中心共同实施。

  5、参加岗位培训学员的学费由本单位承担,其它部分的学费开支由各区县自定。学费标准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

上海市人事局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上海市民政局
二○○一年一月三日

  附件:
  上海市“社区管理”岗位培训协调工作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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