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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事局、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民政局关于组织社区干部参加岗位培训及开放式教育大专学历班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0)(发布日期:2010年9月2日,实施日期:2010年9月2日)宣布失效

上海市人事局、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民政局关于组织社区干部参加岗位培训及开放式教育大专学历班的通知
(沪人[2001]11号)


各区县组织部、人事局、民政局:

  为了加强上海社区干部队伍的建设,全面提高上海社区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逐步推行社区基层干部持证上岗制度,同时为广大社区基层干部提供和开辟一条学习成才的途径,经研究决定于2001年起,委托上海远程教育集团上海电视大学开办以社区工作者为主要对象的岗位培训和“社区管理”开放式教育大专学历班,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培养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1、以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管理干部、从事社区工作的居委会专职干部、文化站、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其他社区工作人员为岗位培训及学历培训的主要对象。

  2、其他有志于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

  (二)条件

  报名的学员必须政治觉悟高、思想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需参加大专学历学习的人员应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阶段的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上初中学历的人员,需同时提供初中毕业文凭原件或原中学的证明,经市教委审核资格后可特批参加学历培训。

  二、培训内容

  1、岗位培训课程(共6门,按学分计:共25学分):

  社区工作实务(上)、社区工作实务(下)、社会保障概论、社区工作导论、社会工作方法、信息技术应用基础。

  2、大专学历教育主要课程(最低毕业总学分76学分):

  社区工作实务(上)、社区工作实务(下)、社会保障概论、社区工作导论、社会工作方法、信息技术应用基础、现代社会学、社区工作法律基础、社会调查研究与方法、社会行政与政策、公共关系学、社会管理学、社会心理学原理与应用、社区工作专题讲座、社会工作史、家庭学、社会统计原理、实用英语以及社会调查、毕业作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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