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工商局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工商办〔2011〕170号)
各县(市)工商局、分局(支队),机关各科室(中心、协会):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洛办〔2011〕95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市局制定了《洛阳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和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洛阳市工商局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切实履行为民服务、保民平安的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易发多发涉及食品药品安全、涉及生产生活资料打假、涉及非法销赃、涉及公共安全和社会诚信的突出问题,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农业局、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决定从今年8月下旬开始,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根据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最高位置,严厉打击整治一批从事制假售假、收赃销赃、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活动的“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依法打击惩处一批组织经营“四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严重危害百姓财产安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诚信的违法分子,集中整治一批“四黑四害”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部位,以保民平安、为民除害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在集中打击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行业管理等基础工作,切实提升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和打击能力。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四黑四害”违法活动的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根本上、基础上解决这一管理难题,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加强市场检查,对不涉及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进行排查整治,依法取缔“黑网吧”;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鲜乳及乳制品、鲜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中低档酒类等有毒有害食品和“三无”产品行为,对构成刑事案件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