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安排:11月20-11月30日。
(四)开展一次主题宣传
活动内容:围绕此次集中宣传教育重点内容,筹备并于《
传染病防治法》宣传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开展一次主题宣传活动,并联系媒体正面报道;
主办单位:市卫生局,承办单位:市卫生监督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时间安排:12月上旬。
(五)编印一套普法宣传材料
活动内容:根据此次宣传培训教育重点内容,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编制浅显易懂、形式新颖的普法宣传材料,向全市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以及广大市民群众发放,广泛普及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主办单位:市卫生局,承办单位:市卫生监督局;
时间安排:10月15日-11月30日。
(六)开展一系列送法服务
活动内容:结合实际,采用例如组织培训、讲座、咨询宣传,发放普法宣传材料,开通普法咨询电话,通过网站开设普法宣传专题或专栏等多种形式,组织一系列面向管理相对人和广大市民群众的送法服务,推进“六个一”普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主办单位:市、各区市卫生局执法部门;
时间安排:10月15-12月15日。
上述市卫生局主办的各项活动具体方案将另行通知。各区市卫生局和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六个一”普法活动方案要求积极参与市卫生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并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围绕本次活动的重点开展丰富多样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集中开展“六个一”普法活动是加强全市卫生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市卫生局和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格式见附件),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力争把集中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搞得生动活泼、扎实有效。要根据各自实际,精心设计、认真组织实施。各区市卫生局和局属各单位活动计划请于2011年10月20日前报送市卫生局政策法规处。
(二)创新形式,强化措施。要以“六个一”普法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有关要求和部署,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培训和普法工作,全面推进卫生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