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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综合(专科)医院中医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方案(试行)》的通知

  22.煎药室保证煎药质量,药汁挤净,药渣无糊块、无白心、无硬心,得8分,一处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三、护理院感(115分)
  1.中医类科室护理人员中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占40%,得10分,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
  2.中医类科室有中医疾病护理常规及中医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得15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3.中医类科室基础护理合格率100%,特护、一级护理合格率三级医院≥90%,二级、一级医院≥85%,得20分,每低1%扣2分,扣完为止。
  4.中医类科室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包括中、西部分)三级医院≥98%,二级、一级医院≥90%,得20分,每低1%扣2分,扣完为止。
  5.中医类科室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三级医院≥95%,二级、一级医院≥90%,得20分,一处内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6.中医类科室急救物品完好率100%,得5分,否则得0分。
  7.中医类科室褥疮发生数为0,得5分,否则得0分。
  8.中医类科室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感染药物使用率控制在50%以下;使用合格率100%;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联合应用原则;积极开展血液浓度和耐药菌的监测,得20分,无制度不得分,各项指标每升高或降低10%扣3分,扣完为止。
  四、公示项目
  1.中医类人员三基训练合格率。
  2.中医类门诊中医治疗率。
  3.中医类病房中医治疗率。
  4.医疗工作指数。
  5.护理工作指数。
  6.药剂工作指数。
  7.医院综合质量指数(即医院考评得分与《标准》总分值500分之比的比值)。

  附件二:
  医疗机构优绩、劣迹项目

  一、优绩项目
  1.中医药人员获得省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的每人次加30分,市级加20分,区市级加10分。中医药人员及中医类科室获得省级以上中医工作先进集体加10分,省级中医工作先进个人每人次加5分;市级中医工作先进集体加5分,先进个人加2分。
  2.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类科研项目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的每项目得30分,二等奖每项目得15分,三等奖每项目得10分;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每项目得15分,二等奖每项目得10分,三等奖每项目得5分。国家级学术团体类奖项按省级对待,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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