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管理(65分)
1.医院设有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2分),分管领导明确(1分),牵头职能科室职责清楚(1分),管理人员确定(1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中医药工作、提出具体措施并得到落实(4分),有中医药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2分),在全院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中对中医药工作有充分阐述(2分),共得13分,缺项则分别扣分。
2.建立全院性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并根据中医药工作的特点对中医药类科室(包括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针推门诊、中药房、中药库、煎药室等,下同)实施全程质量控制,有制度,有措施,得9分,缺项酌情扣分。
3.中医药类科室卫技人员三基训练合格率达100%,得9分,10%不合格扣2分,30%(包括30%)以上不合格不得分。
4.医院系大众绿色医疗定点机构(1分),开展中医控费病种数达2种以上(2分),开展例数达到平均数(3分),减费金额达到平均数(3分),成效明显、有典型案例、为有关新闻媒体报道(加3分);有养生保健指导医师(1分),设有养生保健指导门诊(1分),工作量达到平均数(2分),宣传力度大、开展形式多样的养生保健宣传活动(3分),成效明显、为有关新闻媒体报道(加3分),共得16分(加分另计,下同),一项不符合要求则分别扣分(不包括加分项,下同)。
5.中医药类科室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70%以上,得8分,每少1%,少得0.4分(所谓中医药人员应是中医药类专业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的医生、药师(士);所谓中西医结合人员应是西医院校毕业后脱产二年以上学习中医或者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的医生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况,参加青岛市卫生局举办的西学中班培训合格取得培训证书者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计入)。
6.鼓励开展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工作并有具体措施(4分),三年内有至少有1项市局级以上立项课题(3分,院级立项扣1分),有1项获奖成果(3分),共得10分,缺项则分别扣分,超过标准者1项加2分,最多可加5分。
二、医疗工作(200分)
1.中医类科室门诊中医治疗率≥85%(10分),辨证应用中成药(含自制剂)率≥90%(10分),共得20分,每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2.中医类科室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达90%,得10分,每低1%扣0.4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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