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每3年为一周期,医院3年中医医疗质量综合考评的平均分,减去3年内医疗质量考评各专业成绩之误差总合,再扣除3年内的劣迹分值,加上3 年内的优绩分值,即为医院医疗质量信誉得分。公式如下:
M=M/-Q-P+R
M代表医院中医医疗质量信誉评定得分,M/代表医院3年内中医医疗质量综合考评的平均分,Q代表医院3年内中医医疗质量考评各专业成绩之误差总合,体现中医医疗质量的稳定性和平衡性,P代表3年内劣迹分值(扣分情况见附件二)。R代表3 年内优绩分值(加分情况见附件二)。
三、医疗质量信誉等级的公布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参加中医医疗质量考评累计达三年以上的综合(专科)医院进行信誉等级评定后,即可向全社会公布评选结果,并向各单位颁发标牌。各单位要将信誉等级标牌悬挂于医院显著位置。其中,各区、市卫生局评为A级及A级以上的综合医院须经市卫生局复核后方可公布。A级及A级以上中医医疗质量信誉等级标牌由市卫生局统一制作。
四、中医医疗质量信誉等级的调整
㈠中医医疗质量信誉等级的调整与中医医疗质量考评同步进行,每年均可评定调整,但在一个评审周期内原则上只能上调一次。信誉等级调整后,各单位必须及时更换标牌。
㈡连续二次信誉等级评定分值在475分以上、无一类劣迹的可晋升为AAAA级,连续四次评定分值在475分以上、无一类劣迹的可晋升为AAAAA级。
五、配套措施
综合(专科)医院中医医疗质量信誉等级确定后,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据中医医疗质量信誉等级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对列入A等的医院将减少日常中医医疗质量检查频次,各种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考虑,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推介,指导人民群众就医优先选择,其中属于政府举办的综合(专科)医院可以申报中医计划课题和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对列入B等的医院将增加日常医疗质量检查频次,还要对相关管理干部进行医政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医护人员业务学习,加强医疗质量监管,使其尽快提高中医医疗质量水平;对C级医疗机构责令其限期整顿改进,停止其医疗广告审批。
附件一:
青岛市综合(专科)医院
中医医疗质量监测考评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