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综合(专科)医院中医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局、有关单位:
为完善中医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评价体系,加强对各级各类综合(专科)医院中医医疗质量的管理,根据《2006年全市中医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青岛市综合(专科)医院中医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方案(试行)》,现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青岛市综合(专科)医院中医
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方案(试行)
综合(专科)医院中医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是在总结以往我市综合(专科)医院中医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借鉴我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的方法,以科学监测我市综合(专科)医院中医医疗质量为出发点,以发挥中医药优势和特色、促进综合(专科)医院中医药内涵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增进全院核心竞争力为落脚点,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为最终着眼点,建立一种符合综合(专科)医院中医工作特点的质量综合评价的量化分级管理办法,使我市中医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制度更加完善,适用范围更加广泛,质量信誉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一、综合(专科)医院中医医疗质量信誉等级的设定
医疗质量信誉等级分为A、B、C三级,AAAAA、AAAA、AAA、AA、A、BBB、BB、B、C九等;以AAAAA为最优,以C为最差,依次为序。
二、综合(专科)医院中医医疗质量信誉等级的评定
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为所辖综合(专科)医院建立中医医疗质量信誉档案(各区、市卫生局以所注册的综合医院为准),每年组织有关专家按照《青岛市综合(专科)医院中医医疗质量监测考评标准(试行)》(见附件一)进行一次中医医疗质量全面考评和2-3次质量监测抽查,将综合管理、医疗、护理院感、药剂考评监测成绩记录在案,将各单位中医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中医药人员获得荣誉和科技成果奖励情况等优绩和中医类科室医疗事故情况、刊登中医广告情况、举报投诉情况等劣迹记录在内,作为中医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的基础资料。
㈡综合(专科)医院中医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实行计分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所辖综合(专科)医院近三年中医医疗质量综合考评成绩和优绩劣迹情况赋分后进行数据处理,凡得分在475分以上的(含475分,下同)定为AAA级,450分以上475分以下的定为AA级,400分以上450分以下的定为A级,375分以上400分以下的定为BBB级,350分以上375分以下的定为BB级,300分以上350分以下的定为B级,300分以下的定为C级。